板營坊會表示,由於法律滯後,樓宇滲漏水「 入屋難 」問題已對受害住戶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擾,無法保障住戶正當權益,坊會冀加快通過立法,要求滲漏水單位相鄰單位業主配合檢測及維修,維護受害住戶權益。
板營坊會會長鄒金玉引述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資料指,從2009年2月1日至今年4月16日,中心共受理 20,755 宗滲漏水個案,但有近 2,832 宗屬於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不合作義務的棘手個案,其中「 入屋難 」個案佔 13.64%,比例不低,當中主因之一是現時的法律滯後。 她表示,由於「 入屋難 」,導致無法確定樓宇滲漏水的源頭,加上有人不配合維修,給受害住戶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無法保障受害住戶的正當權益。她促請政府加快立法,督促滲漏水單位相鄰單位業主能承擔配合檢測及維修的責任,解決這一長期存在的問題。
她又認為,政府在處理樓宇滲漏水工作效率方面仍有待提高,有時檢測甚至需時一年半載,冀加強房屋局、工務局、市政署、衛生局和法務局等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行政效率。
(板營坊會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