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管會應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邀請,為教育界進行選舉制度講解會。 (林嘉欣攝)
教青局局長老柏生表示,須做好學生公民教育工作,讓學生明白作為選民的權利和義務。(林嘉欣攝)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學校可藉著是次選舉的機會,讓學生加深對選舉法的認識。 (林嘉欣攝)
第七屆澳門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2日舉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昨(21)日邀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向教育界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的內容和規範。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學校著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意識,而選舉就是公民教育的最佳題材之一,雖然大部分學生未能直接參與投票,但學校可藉著是次選舉的機會,讓他們加深對選舉法的認識,並加強向學生宣導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理念。 【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教青局及立法會選管會於昨(21)日假澳門科學館會議中心舉行「澳門立法會選舉制度—教育界講解會」。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委員黎裕豪、高炳坤,教青局局長老柏生以及本澳高等院校、非高等教育學校負責人和代表等,逾200名人士出席參與。講解會上,唐曉峰、黎裕豪和高炳坤分別向與會者介紹選舉程序、選舉法條文以及選舉指引的具體內容、規定和界限等。講解會令與會者更清晰相關的選舉程序、法律規定,以及倘有的法律責任。
讓學生明白選民的權利和義務
老柏生在致辭時表示,學校肩負著社會使命和責任,一方面要嚴格遵守立法會選舉制度的規範及其他相關指引,保證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和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另一方面須做好學生公民教育工作,讓學生明白作為選民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提升選舉文化和質量。
唐曉峰致辭時表示,學校著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意識,而選舉就是公民教育的最佳題材之一,雖大部分學生未能直接參與投票,但學校可藉著是次選舉的機會,讓其加深對選舉法的認識,並加強向學生宣導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理念。
公共實體人員工作期間須保持中立
他指出,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公共實體及等同實體的機關,包括公立學校,必須公正無私,同時,有關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亦須對候選人保持中立。
至於私校方面,唐曉峰表示,選舉法內並沒有對相關學校或辦學團體訂立特別規範。而公眾比較關心的競選宣傳問題,是由校方自行決定及作出安排,但必須依法進行,尤其是只能夠在競選宣傳期內開展及進行。另外,為宣導選舉公平,校方甚至可考慮讓各候選人在競選宣傳期內公平進行宣傳活動。
任何人應在自願情況下簽《提名表》
唐曉峰於講解會後接受傳媒訪問,被問及懷疑有公司強迫員工簽名支持組成提名委員會。
唐曉峰表示,選管會至今未有收到相關消息和投訴。他強調,任何人士都應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如受到脅迫,可向選管會或廉政公署作出投訴。
至於是否有公職人員在非執行職務期間仍須保持中立的問題,唐曉峰指出,選管會已收到有關查詢,將會轉介相關部門了解情況。他又指,立法會選舉法只規定公共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須保持中立,但也存在一些特別法,規範有關人員須政治中立,不可參與政治活動,就如《司法官通則》便有相關規定。
他又補充,選民簽名支持組成提名委員會是一種政治表態,代表其願意作為成員參與和支持相關的競選宣傳活動。至於投票方面,則是任何人的公民權利,所有選民都可行使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