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林嘉欣 】前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及部分前任或現職主管涉受賄案昨(20)日在初級法院續審。案件涉及在2014年及2 015年「 路環發電廠溫排水水道及附近航道保養疏濬服務」的判給中,中標工程公司定期邀約海事局人員參與飯聚,並送贈禮品 等,案中五名被告涉嫌受賄包庇違規疏濬公司。案件上一次續審時,法庭傳召海事局局長黃穗文出庭作供。黃穗文曾在庭上表示,當時的情況是堆填區內不斷有淤泥滲出,要求環保局及建設辦跟進,但一直未有解決方案,形容海事局當時角色相當被動,結果導致批給工程的時間緊絀。
證人指不確定要等甚麼
法庭昨日傳召環保局人員上庭作供。環保局人員表示,環保局一直有將相關數據文件遞交予海事局,並定期與其溝通,更指出環保局曾建議司長要求海事局持續負責有關疏濬淤泥工作,但不確定(對方)要等甚麼。
環保局數據屬參考
環保局曾向海事局遞交關於海泥接受量估算報告,但證人指出,實際疏濬海上淤泥的數量要比預計中多,若開挖工程多,海泥 量也會隨之增多,別說海事局,連環保局都難以準確估計數量。有辯方律師提出,海事局是否需要拿到準確數據才能進行工程招標, 質疑環保局是否遲交有關數據,導致海事局判給工程時間緊絀。證人則表示,環保局提供數據給海事局人員是作為參考,是否會用作招標,需視乎海事局編制人員如何判斷有關數據,若編制同事需要參考就需要。案件明(22)日繼續審議。
前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及部分前任或現職主管涉受賄案昨日在初級法院續審,被告出席庭審。(林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