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宣佈,特首選舉委員會預定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於12月19日進行、特首選舉明年3月27日登場。
未來地區直選將分為十區,每區兩席。(新華社圖片)
香港立法會今(14)日首讀及二讀《 2 0 2 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草案內容已於昨日上午由行政會通過,港府隨後召開《 完善選舉制度說明會 》,公布各項重大選舉日期及相關選舉條例的修訂草案,其中選舉委員會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則於 12 月 19 日舉行,而行政長官選舉將在明年 3 月 27 日舉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選舉委員會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19日舉行,明年3月27日則舉辦特首選舉。新一屆選委會將於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組成,任期五年。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及成員將由特首委任,且僅有香港《 基本法 》第 48 條第五項所指的主要官員才有資格出任成員,即司長、 副司長、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他們會根據國安委審查意見作決定,不可上訴。林鄭指,如果競逐連任,就不會出席資審委會議。
直選分十區 雙議席單票制
立法會選舉方面,地區直選議席會减至20席,選區會由現時的五區重新劃分為十區,香港 島分為「港島東」及「港島西」兩區,離島將與 中西區合併為「港島西」;九龍由兩區增至東、 中、西九龍三區;新界則由以往東西兩區增加至五區,十區每區佔兩席。
投票方面 , 選委會使用全票制 , 每人必須選擇40位候選人。功能組別沿用得票最多勝出方式。地區直選則改為雙議席單票制,每一地區得票最多的兩位候選人當選。
選委第三界別增基層社團及同鄉社團
另外,選舉委員會將增至 1,500 人,五大界別各佔 300 席,不同分組席位會重新分配。其中第三界別新增「 基層社團 」及「 同鄉社團 」界別分組,各獲 60 席。基層社團界別成員來自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九龍社團聯會、新界社團聯會及屬任何在上述組織的團體成員,以及有權在該組織大會上表决的人士。「 同鄉社團 」界別分別成員來自 24 個列明團體,包括廣東社團總會、福建社團總會、香港北京交流協進會等。
「 內地港人團體 」獲配 27 席
第四界別新增的「 港九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 」及 「新界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 」界別分組,分別設有 76 席及80席,取代原有的區議會議席。而「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 」界別分組,獲配 27 席。有份提名 「 內地港人團體 」界別的團體,包括廣東省多個城市的工聯諮詢服務中心,多個城市的中國香港 (地區)商 會 、 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 、 上海香港聯會、香港內地經貿協會、深圳市前海香港商會等。 林鄭表示,草案是近年非常複雜、內容很多
第五界別除了全國人大政協有 190 席外,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有 110 席,包括全國婦聯香港特邀代表、全國工商聯香港執委、全國僑聯香港委員、全國青聯香港委員以及中華海外聯誼會香港理事。
林鄭表示,草案是近年非常複雜、內容很多的法案,中文版已有 500 多頁,英文內容 600 多 頁,一共要修改八條主體法例及 24 條附屬法例, 能够在兩周內完成草案有賴各方努力。她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清晰內容,讓港府落實有關細節,亦感謝律政司日以繼夜的工作。
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記者會上公佈修訂特首和立法會選舉條例。(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