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梁雄業】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2)日上午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面見傳媒,他引述政府代表稱,基於人手問題,政府打算將審閱工程計劃的工作外判,有關意見不具約束性,但如有關當局不採納,需要說明理由。他又指政府目前正試驗有關計劃,公共圖則已交由澳門大學相關部門負責審閱。
陳澤武又指,新法案中刪除「樓宇高度」、「樓宇等級」等19項定義,政府希望以上項目由行政法規規範,以隨城市發展調整。但法律顧問會研究一些不會時刻改變的準則,例如「街道準線」等寫入法律。
陳澤武表示,委員會的問題清單多達200多條,今年只回應了20多條問題,面對立法會換屆在即,預料會加緊開會五至六次以完成審議,期望法案在8月15日前通過,以免變成廢案。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 (梁雄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