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無良業主遇上「好相與」部門

租金三級跳 任宰無怨言
01/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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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三級跳 任宰無怨言
租金三級跳 任宰無怨言

「肥羊」政府部門租賃私人物業作辦公場所任宰割,《審計報告》直指工務局失職,而為了查找確實證據,審計署先後與六個政府部門訪談,發現雖然工務局是失職的源頭,但調查中又發現兩個問題癥結。

一是無良業主深知政府部門找辦公地方難,於是趁續約期間瘋狂加租,有部門被「揸頸就命」,加租幅度高達四倍,仍然「肉隨砧板上」任宰割。二是有政府部門議價能力低下,業主一玩「花臣」,部門見搬遷費時兼麻煩,再者公帑不用自己付,於是與業主談租約時處於被動狀態,任由業主亂開價亦無奈接受。

以下是審計署與六個政府部門訪談時,發現部門遇到的不合理情況和困難,從而探討在欠缺固定辦公大樓的情況下,對部門運作造成的影響,以及政府部門對固定辦公大樓的實際需求。

在澳門廣場內,多個政府部門租用樓層作辦公場所,連莊嚴的法庭亦在商業大廈內。(袁金秀攝)

一個業主「跳草裙舞」搞亂全局

部門A全層辦公場所由不同業主擁有,其中一個單位的業主表示不再續租,但部門認為該單位如被收回將對運作影響甚大,希望繼續租用,最後業主與部門經商討後同意續租,但每平方米月租金由122.93元(澳門幣,下同)增加至314.14元,加幅超過兩倍半。

新裝修延誤 舊業主乘機加租

在部門B,業主表示不再續租,部門須租賃新辦公地點,由於尋找新地點及裝修新辦公室需時,部門要求業主延長租約,但業主將月租金由每平方米146.06元增加至245.99元,及後因裝修仍未完成,需再延長租約,業主再提出把月租金由每平方米245.99元增加至430.49元,直至完成搬遷。

業主不賣賬拒續租

另外有一處集合多個部門向市民提供服務的物業,業主曾於2014年表示不再續租,但部門認為該服務點如被收回,將對多個部門的運作引致甚大影響,故希望繼續租用。最後業主同意續租,但每平方米的月租金由142.12元調升至268.29元,加幅近一倍。雖然經商討後業主同意租至2017年,但已表明無意長期租予特區政府,業主必會收回有關物業。

為民著想 加租四倍亦願意

部門E兩個服務點,其中一個業主表示,物業的租賃價格已遠低於市場價格須作調整,經商討後,物業每平方米的月租金由201.50元調升至999.17元。另一服務點業主起初表示不再續租,但部門為維持服「肥羊」政府部門租賃私人物業作辦公場所任宰割,《審計報告》直指工務局失職,而為了查找確實證據,審計署先後與六個政府部門訪談,發現雖然工務局是失職的源頭,但調查中又發現兩個問題癥結。

審計署亦要租貴樓

其實,只要是政府部門租賃私人物業作辦公場所,就有面對被業主無理加租的可能,即使是審計署自身,其辦公室在皇朝區誠豐中心,上址不過是乙級寫字樓,但每平方米亦要200多元,相信亦有「在人簷下過,哪有不低頭」的無奈感慨!

即使是作是次報告的審計署,亦要無奈接受高昂租金。圖為其位於皇朝區的誠豐中心。(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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