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昨日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程况明為懲教管理局局長,由本月7日起生效,為期一年。批示指出,程况明憑藉其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懲教管理局局長一職。
程况明為澳門大學中文法律學士,1993年擔任司法警察司實習偵查員;至2012年擔任司法警察局搶劫罪案調查科負責人;2014年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負責人;去年擔任司法警察局一等督察及以代任制度擔任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程况明2010年及2012年,獲頒授共兩個「個人嘉獎」;2013年獲頒授「卓越功績獎」。
原懲教管理局局長李錦昌基於個人原因,於今年7月底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局長職位,返回原職位,繼續在懲教管理局任職,協助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和懲教管理局跟進路環新監獄工程。
程况明獲委任為懲教管理局局長,本月7日生效,為期一年。(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