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各地採取不同程度出入境管控措施,滯留在本澳數以千計外籍僱員面對「出不去,進不來」困局,外籍家傭無法來澳工作,滯留本澳外籍家傭在新《聘用外地僱員法》下不能受聘工作,對不少需家庭傭工協助處理家務的家庭造成困擾,同時,滯留本澳外籍家傭因不能工作,生活陷於困境,事件已成為近日備受社會關注問題,解決問題唯有政府,需要盡快在法律層面找出解決方法。
現時有約六萬名東南亞籍外地僱員仍持有俗稱「藍卡」外僱證, 當中約有二千名外籍家傭與僱主解除勞動關係後因沒有航班不能返鄉,只能以旅遊身份持「行街紙」逗留本澳,但去年10月5日起生效的第號法律《修改第21/2009 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規範擬來澳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居民須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並須從澳門特區以外地區入境,方可獲發「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因此, 這批滯留澳門東南亞籍家傭「出不去」, 不能「再進來」,又不得在本澳「搵工」,令本澳外籍家傭市場需求愈發緊張。
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最嚴重時,為防範新冠疫症輸入,政府於3月實施限制外國人士入境,加上去年10月生效的《聘用外地僱員法》,至目前全球及周邊疫情不斷反覆,澳門難以開放外國人入境,本澳需家庭傭工協助處理家務的家庭,要聘請外籍家傭機會微乎其微。
外籍家傭是不少有需要聘請家傭家庭的重要家庭照顧者,尤其父母皆要工作、是主要家庭經濟支柱雙職家庭,既要面對經濟環境轉差所帶來的工作壓力,同時亦要為家中幼兒、長者甚至殘障者無人照顧而擔憂,生活上困難需要解決。
另一方面, 由於絕大部分國際航班依然停頓,何時恢復難以預期,勞動合同約滿的外國僱員,無法返回自己國家,目前滯留澳門,在新《聘用外地僱員法》下不能在本澳工作。來澳工作的外籍勞工,主要是希望改善家人生活,收入大部分都匯返家鄉,在本地不會有太多儲蓄,在疫下解除勞動合同外國僱員,於不能在澳工作情況下,生活會遇到一定困難。
新冠肺炎疫情曠日持久,外國疫情反復不定,出入境管控措施放寬無期,外籍家傭不能入境,困擾有需要聘請外籍家傭家庭,這些問題涉及政策法律,需要政府在法律層面上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