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機供應商新利達對未繳服務費的士暫停車載機運作服務。(陳宇東攝)
律師何金明認為,供應商可通過其他途徑追討的士司機欠交的費用。(力報攝影組攝)
的士車載機供應商新利達對未繳服務費的士暫停車載機運作服務,引起社會關注。
關注有關議題的律師何金明今(3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現時法律規定每一部營業的士車輛必須安裝車載機才可以營業,若的士司機不接受有關規定,早應該在有關法案公開諮詢期內提出爭議,而非像現時一樣,的士完成車載機設置並使用後,司機不接受運作、計幅等問題,從而不繳交相關費用,直指「呢個講唔過去」。
何金明指出,供應商暫停的士車載機運作使用和的士司機欠繳費用是兩碼事,認為供應商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追討相關費用,例如可以遵循民事訴訟欠債方面追討,毋須暫停車載機的使用。(編輯: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