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持續打擊的士違規。(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治安警察局今(30)日公布最新有關的士違規的數據,據資料顯示,本年1月至2月份治安警察局共錄得的士違規行為共32宗,其中包括拒載兩宗、「議價」、「拒絕運載乘客到目的地」、「未將乘客遺留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錶旗蓋下時上客」及「無啟動計費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費」等30宗其他違法行為,但錄得零濫收車資個案。
當局稱,由此可見,在「的士法」的生效及警方持續執法下,的士違規情況與從前相比明顯有大幅下降跡象,對打擊的士違規行為倍見成效,同時市民投訴及舉報的士違規數字亦大幅下降,但的士違規情況仍然存在,長遠而言仍需的士司機及乘客互相尊重及彼此守法,才能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警方呼籲的士業界須遵守有關法律之規定運載乘客,保持應有的職業操守及守法意識,避免違反「的士法」,乘客亦應遵守法律所規定之責任及義務,共同維護澳門國際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編輯:黃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