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單牌車進出橫琴,其保險承投所需的車主個人資料跨境轉移問題,以及團體提出設立博彩借貸人資料庫,均可能涉及個人資料收集及處理問題,是近期社會討論的熱門議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馮文莊(下圖),在昨日出版的《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年度報告2015》中指出,這些社會議題值得大眾討論及思考,澳門社會對私隱及個人資料保護的要求愈來愈高,涉獵的範圍愈來愈廣;在判斷或在平衡隱私權與其他權利方面,難免產生爭議,有待社會建立共識及找尋平衡解決方案。
發手機宣傳短訊違法
馮文莊在總結2015年的工作時指出,澳門居民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維權意識逐漸提高,不少公共及私人部門在遇到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疑問時,會主動及積極尋求個資辦協助。不過查詢及投訴情況,亦反映一些冒犯他人私隱的情況時有發生,可見大眾對個人資料的認知及處理存誤區,對於容易令人掉以輕心的私隱陷阱仍未充分掌握,並舉出一些案例。
投訴人指其收到某公司推銷樓宇短訊,向公司反映後仍經常收到有關短訊。個資辦表示,根據法例,商業機構基於宣傳推銷處理個人資料時,應事先取得當事人明確同意,個案中由於該公司沒有徵得投訴人同意,加上投訴人曾向公司表示反對接收短訊,個資辦認為公司已違反《個資法》,欠缺對人員的培訓和監管,故對公司在不具正當性下向投訴人發送推銷短訊,以及沒有滿足投訴人反對權兩項行政違法行為,分別科處10,000元及6,000元澳門幣。
另一案例是投訴人指其居住的大廈單位走廊外,安裝了一支攝錄鏡頭拍攝到其住宅單位門口,他曾要求物管公司調整攝攝角度但不獲理會。個資辦經調查,大廈管委員才是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而大廈管委員基於保安理由安裝鏡頭,目的合法及正當,雖然案中的鏡頭拍到投訴人單位門口,但不涉及單位內情況,且單位鄰近天台通道,鏡頭無可避免拍到門口。此外,相關資料僅獲授權的物管公司職員方可查閱,做法符合《個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