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台灣大學澳門學生陳皓揚,因兩次虐貓致死,台大獎懲委員會昨日決議,給予退學處分,無法領到台大畢業證書,四年「苦讀」白費。並建議陳皓揚接受精神科治療,真誠面對後續司法責任,校方再次對虐貓事件表達遺憾。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昨日表示,校方日前召開獎懲委員會,依學生獎懲委員會辦法規定,學生有觸犯刑事法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可勒令退學,會中決議給予陳皓揚退學處分,陳皓揚無法領到台大畢業證書。
陳皓揚早前出庭時由於現場聚集大批動保團體,他要求法警保護,隨後進入法庭應訊。(資料圖片)
林達德說,目前學校正積極協調陳皓揚家人照顧,雖然陳皓揚已離開校園,但仍限制出境,台大也建議陳皓揚接受精神科診斷治療,協助轉化觀念行為,真誠面對後續司法責任,校方也再次對殺貓事件表達遺憾。
林達德表示,陳皓揚雖被退學,無法拿到畢業證書,還是可有修課證明,未來如果在別校或研究所繼續唸書或深造,仍可申請台大修課證明,抵消相關學分。
陳皓揚原為台大化工系學生,去年12月28日,涉嫌在台北市青田街一處停車場勒殺流浪貓「大橘子」,被台大教授法語的法籍女老師王嫻如目睹抓起「大橘子」勒住頸項,她上前制止後,兇手立即逃離現場潛入台大宿舍地下室。警方調查後,陳皓揚遭檢方依《動物保護法》起訴,並遭台大懲處記兩大過兩小過,而「大橘子」最後亦難逃死亡厄運。
至本月2日,陳皓揚竟再次犯案,在文山區一家蔬食餐廳擄走貓咪「斑斑」,餐廳在網上貼文協尋失蹤的貓咪,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疑似遭一名男子抱走,進一步追查男子身份竟然就是殘忍殺害「大橘子」的台大生陳皓揚,將「斑斑」毆打致死,屍體丟棄在新店溪流中,引起許多民眾憤慨。
陳皓揚本月16日上午被控勒殺流浪貓「大橘子」在法院提控時,數十名動保人士和愛貓志工進入擠爆法庭旁聽席,另有50多人被檔在二樓法庭外,一見到陳皓揚上樓就痛罵他「畜生」、「垃圾」,陳皓揚戴著口罩低頭不發一語。
有愛貓人用羊毛氈製作擬真版「大橘子」,在法庭抗議陳皓揚虐貓惡行。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