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吳泳欣】衛生局已完成《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報告內容已就有關問題做了全面和客觀分析,對報告內容及方向表示認同,亦希望衛生局盡快按報告內容落實立法工作,並且制定定期檢討法案的時間表。
但林宇滔指出,法案要體現成效,如何落實執法的實際操作和罰則問題是重點,例如當遇到不合作時,如何支援前線執法人員。他亦認同在監管成年人向未成年人轉讓酒精飲料方面有一定困難,認為現時控酒工作只能循序漸進,先從公眾地方著手,觀察成效後再思考下一步工作。
就當局建議,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定義為酒精飲料,林宇滔稱,實際操作上將所有含微量酒精的飲品(部分是天然發酵生成)均視為酒精飲品,或會過嚴,理解衛生局的做法參考香港的情況,操作較方便。但他指出,不能忽視一些酒精濃度介乎於0.5%至1.2%之間的飲料,指未成年人假如飲用了一定數量亦會有影響。而除了香港,他認為可參考其他國家地區,例如台灣亦是以酒精濃度0.5%作為酒精飲料的定義,相信既符合從嚴限制,也符合實際操作。
(《力報》攝影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