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行車稅」的「2021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至下周三(31日)結束,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必須於限期內繳納行車稅,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徵收額外利息、罰款及相關費用。倘若車主沒有繳納本年度行車稅又計劃取消車輛註冊,車主應於限期前辦理註銷手續並自行將車輛送至交通事務局指定存放場,以確保不會因車輛於限期屆滿後仍停泊於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車場而被檢控。
逾24萬輛車需繳稅
交通事務局稱,本年度有24萬3,966台車輛須繳納行車稅,至3月22日仍有49,740台車輛尚未繳納。為減省車主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納行車稅輪候時間,車主可優先選用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手機應用程式「交通資訊站」App繳納稅款,完成手續後可選擇以自助列印或自取方式領取稅圈。為減省車主親臨領取行車稅圈輪候時間,車主可選用自助列印方式領取稅圈。
逾期不理 啟動強制程序
車主亦可於3月31日下午6時前在本澳25個自助服務機,使用「澳門錢包(MPay)」手機電子支付服務直接繳費(交易金額上限為1,000元)及即時列印稅圈。車主必須按法律要求將稅圈張貼在車輛顯眼處,否則可被科處相等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
由4月1日起,所有沒有繳納行車稅的車輛或已被取消註冊車輛一旦被發現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車場上通行或停泊,將由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並隨即由交通事務局發出「領回車輛通知書」通知車主,不管車主認領或放棄車輛,均須前往交通事務局辦理手續及繳交相關罰款或費用。若車主對被移走車輛置之不理,有關車輛在90日後將依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先佔取得,而局方便會轉交財政局啟動稅務執行程序,強制徵收所欠款項。
交通局表示,至3月22日仍有49,740台車輛尚未繳納。(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