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上周宣布推出新一輪「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投放50億元、向居民及外僱等提供電子消費優惠券,期望以三倍核銷的做法產生槓桿效應,刺激居民消費拉動更多內需。然而,此舉似乎與大眾心目中所想的「第三輪經援措施」相去甚遠,眾多市民以至各大社團都一致要求政府效仿去年做法,加推第三輪電子消費卡,以更直接方式緩解市民收入減少帶來的壓力。
誠然,對於習慣了多年現金分享計劃的澳門人來說,沒有真金白銀到手,總是覺得非「真援助」。根據計劃,本次電子消費券為期八個月,每名市民、外僱及外地大專學生最多可享受4,800元消費優惠,但合共需要消費約二萬元,才能獲得全數補貼。這筆花費,對於有穩定收入的工薪階層可能是正常生活支出,但對於低收入群體、放無薪假甚至失業的市民而言,或許未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再者,去年推出的電子消費卡雖然也屬於電子支付方式,但只需要商戶一端進行申請機具等操作,市民只需領取電子消費卡後即可消費,就算是小孩或無能力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的長者亦可受惠。反觀本次電子優惠券計劃,若市民手上沒有智能手機,又或者未能實名登記電子支付,均無法享受補貼優惠。無可否認,電子支付是本澳發展大勢所趨,政府當局以各種措施提高電子支付普及率是好事,但若在穩經濟、顧民生的消費優惠計劃上,再次以「一刀切」的實踐方式,未必是急市民所急的施政體現。
這次消費優惠計劃的爭議,再一次體現出社會政策中「公平」與「效率」兩者的平衡取捨問題。
有意見認為政府推出消費券只是為商家作促銷、對市民不公平,而站在政府角度,電子支付方式的確能最便捷地確認和核銷如此大量的交易。如果電子消費券方式已是勢在必行,當局能否透過降低使用金額門檻、無需事先消費即可立減等優化措施,盡量讓大眾容易接受,以免「給了好處還挨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