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案。一名本澳女子涉嫌於2015年時訛稱能替他人辦理來澳工作證,實則只為騙財,於成功騙取事主近18萬港元後,更潛逃回內地避債六年,於日前經關閘返回本澳時終被捕。
案中受害人姓林,女性,3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為一名商人。涉案嫌犯姓文,女性,澳門居民,40多歲,報稱無業。警方將其控以巨額詐騙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受害人於2015年12月底到司警局報案,指因需要替10名內地人士辦理來澳工作證,其後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到案中嫌犯,嫌犯自稱有能力協助辦理來澳工作證,且每個工作證收費約20,000港元,但每次的價錢都或不相同,並承諾於三個月內可辦妥,更聲稱不成功就退回款項;又答應受害人每提供一名申請者,便會給予2,500港元作為報酬。
其後受害人在扣除應收報酬後,先後以現金及轉賬方式,將177,000港元交予嫌犯;三個月後受害人見無任何消息,且嫌犯亦失聯,懷疑被騙於是報警求助。事件中受害人合共損失177,000港元。
司警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嫌犯於2016年初已潜逃內地,並在本月17日上午經關閘再次進入本澳時被截獲;嫌犯經盤問後承認根本沒有能力辦理來澳工作證件,當時只是出於貪念才作案,且因逃避追款所以一直潛逃內地,並稱所有款項已於日常生活中花光。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