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大廈管理法案關注小組今日到政府總部遞信,遞交收集全澳20個業主會、代表住戶共13,872戶小業主所簽署的建議書。小組建議法案分別刪去三部分:
一. 刪去以立法方式,把大廈公共地方判給店舖業主可以在地面支柱及外牆自行懸掛招牌占用,以及刪去店舖業主要求管委會在30日召開業主大會商討掛外牆招牌的條文。
二. 刪去要求全體管委會成員因履行職責而要向全體業主賠償責任的條文
三. 去租客或準業主可以參選成為管委會成員的條文
小組召集人莫錦慶稱,法案草案中有不少條文內容針對管委會正常工作,加上管委會是一項義務工作,若實行恐怕會令大部分管委成員退出,甚至有可能造成部分大廈出現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