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基本法委員會、港澳辦、香港中聯辦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昨(15)日起一連三天在香港灣仔會展中心舉行座談會,昨日是座談會首日,多名中央官員出席。首輪座談會分為三場,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分別出席,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聽取意見。張曉明表示,中央對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工作高度重視,今次的座談會將一連三日舉辦,共60多場,共約談超過1,000人。
多位中央官員昨日起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舉行多場座談會,聽取香港社會的意見。(美聯社圖片)
張曉明表示,全國人大的決定已明確了改善香港選制的基礎。(美聯社圖片)
張曉明發言表示,今次全國人大作出的重大決定,在一國兩制實踐及推進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標誌性意義,是一件有歷史意義的大事,隨著時間推進,認知會愈來愈深刻。他指,中央高度重視今次工作,在全國人大作決定前,已聽取香港熟悉選舉制度的法律及政治專家意見,今次亦是帶同耳朵,聽取社會人士的意見,反映中央有誠心、有行動吸納意見。
張曉明:以人大決定為基礎
張曉明表示,中央領導的相關重要論述和指示,既是處理完善選舉制度要遵循的原則,亦是社會理性討論問題時的重要指引,他強調,人大的決定已經明確了內容,就是將來完善選舉制度必須堅持的基礎,要在此基礎上討論細化和完善選舉制度,不應天馬行空,否則就會變得不聚焦。
張曉明又提到,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2月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座談會時,提出在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時要把握好的三對關係,包括完善選舉制度充分尊重公民民主權利的同時又切實維護主權發展利益;既尊重和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又尊重和維護特區高度自治權;既保證各類選舉公正公平公開,又有效阻止反中亂港份子、國際反華勢力政治代理人進入政權機關;張曉明認為,三對關係的論述對下一步完善選舉制度有非常直接指導意義。
駱惠寧:選委會有廣泛代表性
駱惠寧發言表示,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解說決定草案時曾提及會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他認為這實際上是講述立法精神,涉及立法原意和原則。
駱惠寧對此有三點體會,一是因為選委會有廣泛代表性,可以超越某個界別、地區、團體的利益局限性,令立法會日後能夠更好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二是特首和立法會日後在選民基礎有了共通點,有利於處理好行政立法關係,維護行政主導體制;三是可以有效防止立法會為港獨和激進分裂勢力操控,令香港穩步發展的同時更能有效維護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
駱惠寧認為,要深刻理解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以對特區選委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來進行總體制度設計。
張勇:聞異則喜 中間點落墨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則表示,座談會的目的是為下一步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聽取意見,應是「聞異則喜」,大家有不同意見是好事,若大家都同一樣意見,代表修法並沒必要,而法例通過後亦不期望得到所有人滿意,只期望大家都接受並遵守,他在聽取大家意見後,會選擇在中間點落墨,例如有人要求60分,有人要求100分,他可能會在80分落腳。
另外,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香港傳媒專訪,談到香港選制改革的問題。林鄭表示,任何參選人,無論是參選特首、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都需要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確保想參選的人,符合愛國者治港要求,委員會的層次一定高過選舉主任,亦不會只是一個人。
她又指,未來12個月要做好三場選舉,時間非常緊湊,一定要做到,她本人會親自督導每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