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建築商涉嫌訛稱承接鴨涌河附近總投資過億元大型工程,誘騙一名本地男子投資,涉嫌偽造承判工程合同及簽發空頭支票,騙取對方萬(港元,下同)後潛逃內地,一年後在江門被捕,已被移交司警跟進。
被捕男子姓李,48歲,本澳居民,案發時為某建築工程公司股東(現時已退股),涉及「相當巨額詐騙」、「空頭支票」及「偽造文件」等罪名,被送交檢察院處理。男事主報稱商人,本澳居民,去年7月報案稱於2017年因工作關係認識李某,自稱其公司即將承接鴨涌河附近一大型工程,總投資超過一億元,前期工程需投資5,000 萬元,至少會有大約16%回報,邀請事主投資並協助尋找其他投資者,又指事成後會將工程的總純利潤2%作為佣金給事主。
事主信以為真,2018年內向李某交付萬元投資款項。至2019年6月,事主驚見地盤已動工,但承建商不是李某的公司,立即聯絡對方要求退款。李某退回400萬元,再簽發1,600萬支票給。去年6月底支票到期日,事主到銀行兌換被告知彈票,無法再聯李某之下報警求助,事件中損失1,600 萬元。
司警經調查發現,李某已於去年3月潛逃內地,故要求內地警方協助。至本月9日,接獲內地警方通知已在江門拘捕李某,當晚即移交司警跟進。
建築商涉嫌詐騙在江門拘捕後移交司警,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