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姓李,48歲,本澳居民,案發時為某建築工程公司股東(現時已退股),涉及相當巨額詐騙、空頭支票及偽造文件等罪名,已被司警送交檢察院處理。(劉凱輝攝)
司警經調查發現,李某已於去年3月潛逃內地,故要求內地警方協助。至本月9日,接獲內地警方通知已在江門拘捕李某,其後轉交司警跟進。李某承認犯案,司警正追查有關巨額騙款的下落。(劉凱輝攝)
李某展示偽造的承判工程文件以及投資協議書。(劉凱輝攝)
一名本澳建築商涉嫌訛稱承接鴨涌河附近總投資過億元的大型工程,誘騙一名本地男子投資,期間偽造承判工程合同及簽發空頭支票,騙取對方1,600萬(港元,下同)後潛逃回內地。最終涉案男子潛逃一年後在內地江門被捕,現時已轉交司警跟進。
被捕男子姓李,48歲,本澳居民,案發時為某建築工程公司股東(現時已退股),涉及相當巨額詐騙、空頭支票及偽造文件等罪名,已被司警送交檢察院處理。至於案中男事主為一名本澳居民,報稱商人。
司警表示,去年7月接獲事主報案,指他2017年因工作認識涉案李某,對方訛稱其公司即將承接鴨涌河附近的某大型工程,工程總投資超過一億元,前期工程需投資5,000萬,但至少會有大約16%回報,邀請事主投資並協助尋找其他投資者,又指事成會將工程的總純利潤的2%作為佣金給事主。李某其後並展示偽造的承判工程文件以及投資協議書。
事主相信李某之下,2018年內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李某交付合共2,000萬元投資款項。李某得手後採取拖字訣,謊稱政府未批准工程等借口,因此未能開工。至2019年6月,事主驚見涉案地盤已動工,且承建商不是李某的公司,立即聯絡對方要求退款。李某見事敗,先退回400萬元,再簽發1,600萬支票給事主。去年6月底支票到期日,事主到銀行兌換被告知彈票,無法再聯李某之下報警求助,事件中損失1,600萬元。
司警經調查發現,李某已於去年3月潛逃內地,故要求內地警方協助。至本月9日,接獲內地警方通知已在江門拘捕李某,其後轉交司警跟進。李某承認犯案,司警正追查有關巨額騙款的下落。(編輯 : 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