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將採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决程序。上周到北京出席全國人大開幕式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返港後於昨(8)日會見記者,表示目前制度出現「漏洞和缺陷」,因此需要中央出手,形容有關做法「合憲合法」,並感謝中央為特區解困。對於去年因為新冠疫情,而押後至今年9月5日的立法會換届選舉,林鄭不願表明選舉是否將再被延後,只說「按邏輯」應在選委會選舉後舉行。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舉行記者會,認為「邏輯上」應該先舉行選舉委員會選舉,之後才到立法會換屆選舉。(美聯社圖片)
林鄭(左上)上星期到北京列席全國人大會議開幕,前日經深圳返港。(美聯社圖片)
林鄭認為,香港今次選舉改革由中央主導,正如《港區國安法》一樣,需由中央出手處理問題。(新華社圖片)
全國人大上周五(5日)宣布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相關决定正在審議,預料會有大幅度修改,包括賦予選委會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同時表明新制要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林鄭昨日中午在港府總部舉行記者會,進一步說明人大預定要推動的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相關議題。
林鄭月娥稱,為了確保香港的管治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上,她本人和特區政府都十分歡迎和支持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亦十分認同人大副委員長王晨上周五(5 日)在說明稿中提及的五大重要原則,特區政府將會全面配合。她提到,過去幾年,立法會的亂象令港府施政舉步維艱,香港政治體制有「漏洞和缺陷」,特區政府已經難以自行處理,因此對於中央出手,「我相當感謝國家從《港區國安法》後,再次從憲制責任為特區解困」。
中央出手「合法合憲」
林鄭表示,今次的修改跟《港區國安法》一樣,都是採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形容這是「及時、必要、合法、合憲」的安排,強調中央在今次事件上的主導權不容置疑。她又指,由於修改是由中央層面處理,權力來自《憲法》及《基本法》,故毋須啓動「政改五部曲」、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通過,而是有如政府其他立法工作,政府條例草案需立法會議員過半數通過即可。
三方面配合中央完善選舉制度
林鄭說,特區政府會在三方面配合中央工作,包括於人大通過决定後,向「公衆解說」,密集向社會解釋;二是在人大常委會制訂細節期間,「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協助人大常委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第三階段是做好本地立法工作。
林鄭否認收窄民主派參選空間
對於香港一些議論質疑人大的决定會收窄民主派的參選空間,林鄭反駁稱,香港慣常稱某些人是民主派,但政府要處理的是「不愛國愛港丶破壞香港繁榮丶挑戰中央權威,勾結外國勢力制裁國家與香港人士」。她形容「建制派也是民主人士」,認為是時候改變民主、建制的「二分法」,重申只要是愛國者就歡迎參選
林鄭重申,雖然有意見稱人大的决定會收窄民主派的參選空間,但她認為目前中央要處理的不是民主派的問題,而是處理「不愛國愛港丶破壞香港繁榮丶挑戰中央權威,勾結外國勢力制裁國家與香港人士」。
應先選選委會再立會選舉
關於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會不會再次延期,林鄭表示,由於未來工作眾多,尤其是選舉委員會將被賦予提名立法會參選人、產生議席等新職能,因此邏輯上應該先舉行選舉委員會選舉,之後才到立法會換屆選舉。目前無法確定立法會選舉還能如期舉行,現時政府會抓緊進行本地選舉法例修訂工作,待稍後較明朗化,會再向公衆交代選舉的確實日期。
林鄭又指,不希望疫情恢復去年7月時般嚴峻,期盼疫苗接種計劃有良好進展,令到完善選舉制度和修訂本地選舉法例後,可如期舉行立法會換届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