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昨(8)日在北京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會上發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周強表示,2020年,審結涉港澳台案件2.4萬件,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互助案件1.1萬件。簽署內地與香港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亦完善了內地與澳門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安排。妥善化解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民商事糾紛,維護港澳同胞合法權益。平等保護台胞台企在大陸的合法權益。其中廈門海事法院發布了首份涉台海事審判白皮書。另外,福州平潭、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法院聘請港澳台同胞擔任人民陪審員或特邀調解員。審結涉僑案件4,6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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