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關於香港選舉制度,當中包括特首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美聯社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今(5)日開幕,議程中第七項將審議《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決定》草案。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表示,要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當中包括特首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將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王晨指出,要確保由「愛國者治港」,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他亦指,香港的社會亂象表明,香港現行選舉制度機制出現明顯漏洞和缺陷,必需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制度機制的隱患和風險。
王晨表示,要調整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重新構建選舉特首的選舉委員會,同時要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亦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強調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 (編輯:詹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