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委會續任委任成員,柯慶華任主席,批示自2021年2月26日起生效。(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續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以及委任三名正選成員。
第2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醫學專業的柯慶華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正選成員及主席,任期至2022年3月15日。
續任周俊恒(醫學專業)、馬敏燕(醫學專業)、稅兵(醫法律專業)為委員會正選成員;續任朱獻倫(醫學專業)、蘇建峰(法律專業)為委員會候補成員。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醫學專業的楊健梅為委員會的正選成員。委任韋孟持(醫學專業)、林位強(法律專業)為委員會的正選成員。
批示自2021年2月26日起生效。 (編輯:詹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