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離島區社諮會會議上,有委員建議設立定期查察機制,確保儲存場地及運輸車輛符合嚴格的安全規定。(梁啟迪攝)
政府代表強調儲存倉收費會偏低,藉以鼓勵業界將危險品存倉。(資料圖片)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2)日下午舉行會議,消防局代表出席介紹《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情況。會上有委員問及危險品儲存倉收費標準,以及管理方式,離島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劉鳳鳴會後引述政府回應指,政府正就有關方面討論,但強調收費會偏低,藉以鼓勵業界將危險品儲存到危險品儲存倉。除了對前線人員作專業培訓外,亦會聘請專業團隊管理危險品儲存倉。至於何時會建成?當局則表示正與工務局密切溝通,有消息會再公布。
與環保局商議環境污染等議題
有委員關注危險品法律監管制度,指出危險品和化學品洩漏可能對土壤、空氣和水資源等自然環境造成污染,法律機制則重於監管和預防互相結合,詢問會否將環保局加入具職權的公共當局?消防局強調,法案主要對入口、運輸和儲存方面作管控,現時當局與環保局已設有溝通機制。此外,會上有委員建議在危險品標籤上列明最大存量,讓居民大眾知悉。當局指期望能制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加大宣傳使用危險品後的處理方法。
設查察機制確保場地符合規定
委員劉鳳鳴認為澳門的危險品存放欠缺嚴格規範,目前存放散落社區,存在風險。她建議為操作員逐步建立持證上崗制度,並對於危險品儲存倉及運輸車輛,需持有相關牌照營運,再設立定期查察機制,確保儲存場地及運輸車輛符合嚴格的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