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表示,菉荳圍建築拆建僅需保留原屋頂特徵,毋需保留原屋頂。 (互聯網圖片)
昨日城規會上有委員關注菉荳圍屋頂是否保留等問題。(李燊攝)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24)日下午召開會議,完成討論有關新城A區的A1至A4地段,以及A12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五幅土地相鄰處於新城A區北面,土地面積介乎 1.1 萬平方米至 1.8 萬平方米,土地建築物均限高,其中一幅限於海拔 115米為最高。昨日會上一共討論17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菉荳圍土地規劃、沙梨頭口巷5-7 號及何林圍19-21 號等。
新城A 區五幅公共房屋用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本月3 日至17 日進行兩周的公示,徵集市民意見,五幅土地分別為A1、A2、A3、A4 及A12 地段。五份規劃條件圖包含A 區公共房屋建設如公交停泊調度中心、電訊機樓(RLU)等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公共廁所等的社會設施。五份規劃條件圖公示期間各收到一份意見表,當中有一份意見書對公交停泊調度中心提出疑問。
昨日會上,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關注行人道寬度的問題,指草案提及面向街道的地面層須退縮至少三米形成柱廊或騎樓,質疑會減少行人道寬度。工務局代表解釋,有關距離是指行人道淨寬度,退縮至少三米需由柱內起計算,並不包括柱寬。另外也有委員關注群樓高度與覆蓋率的問題。最終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均完成討論。
菉荳圍保留屋頂不利空間規劃
此外,城規會亦討論菉荳圍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文化局指建築物需保留臨街立面和屋頂特徵,而非過去保留完整屋頂。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時稱,菉荳圍不在緩衝區,自身也不是文物,但作為有規模的圍里建築,一直希望保留風貌以及歷史價值,但若要求必須保留屋頂,將不利空間規劃且難以滿足消防條例,故當局認為只要外觀看上去保持特徵都符合要求,令相關日後活化有更多彈性,兼顧需要保留特徵的需求,因此給出意見希望提供活化誘因。
沙梨頭口巷5-7 號建議維持整體特徵
至於沙梨頭口巷5-7 號及何林圍19-21 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城規會委員陳昭怡表示,文化局建議維持街道肌理特徵,條件圖也見到石牆位置,此部分若騰空歸入特區公產,質疑騰空是否指要「拆石牆」,和文化局要求維持街道肌理是否有矛盾。
梁惠敏回應指,文化局發出的意見是針對該區的特徵給予意見,維持肌理是特徵,無針對石牆給予任何意見,當道路和公共地方有價值元素,會特別要求保留牆體和建築,此一個案則無特別要求,但建議維持區內整體特徵,即仍有高低錯落和走向等。
另外條件圖中提到的拓街準則,麥達堯表示,由於澳門舊城區街道各地塊、形狀並不規則,道路有寬有窄,一般而言希望將街道拓寬至約三米,預留一些開窗拒離,若有條件則可拓至四米。
城規會已就新城A區五地塊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完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