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8)日宣布,因應相關地區的疫情變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4 條的規定,自今(9)日凌晨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北京市順義區北石槽鎮或趙全營鎮、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或綠園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及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 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表列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 天自我健康管理。
內地不同省市疫情風險程度不同,公眾應留意官方發布出入境檢疫措施。 (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