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從事報業及賭場保安的男子,一日內分別遇上治安警查車被揭醉駕,分別判罰金代刑、緩刑以及停牌。
治安警表示,首宗案件涉案男子姓陳,48歲,本澳居民,從事報業。上月31日凌晨2時許,陳某駕駛電單車至沙梨頭海邊街,遇上治安警查車時,被揭發其體內酒精含量1.27克,屬醉駕。陳某向警員承認早前與朋友用膳時飲酒,法院判其三個月徒刑,罰5,400元代替,同時須停牌一年零三個月。
另一宗案件涉案男子同樣姓陳,47歲,本澳居民,賭場保安。上月31日凌晨5時,治安警進行查車行動期間,發現陳某在俾利喇街行人路駕駛電單車,於是上前對其截查,結果發現他體內酒精含量1.91克,屬醉駕。陳某其後被法院判四個月徒刑,緩刑一年,須停牌一年零六個月。(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