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一審宣判後,歷經二審、死刑覆核、發回重審、再次宣判等一系列波折,犯下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的王書金昨(2)日被執行死刑。法院審理查明他的罪行,包括強姦殺害三人,另有一人強姦後殺害未遂。除此之外,王書金也是內地知名冤案「聶樹斌案」的關鍵人物,不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覆核,王書金始終不被認定與該案有關。十餘年的漫長時間,公衆對此衆說紛紜。
王書金昨日被執行死刑,圖為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維持對王書金的死刑判决。(資料圖片)
王書金被執行死刑,其辯護律師朱愛民認為,「『聶樹斌案』可能永遠成為懸案了」。(互聯網圖片)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改判聶樹斌無罪。(百度百科、資料圖片)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王書金執行死刑。據最高人民法院頒下的死刑覆核文件指出,53歲的王書金涉及1993年11月、1994年11月、1995年8月及9月,先後四次姦殺婦女,造成三人死亡、一人殺害未遂,案發地點均在河北省廣平縣十里鋪境內。法院認為,王書金曾因犯強姦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又再犯案,「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雖被傳召後主動供述犯罪經過,但不足以獲得法院從輕處罰。
執行死刑前,法院依法通知王書金近親屬會見,但其近親屬拒絕會見。得知王書金被執行死刑後,「王書金案」其中一名受害者張某芬的丈夫王玉申告訴四川成都「紅星新聞」網,他感到安慰,「殺人償命,等27年,殺妻之仇終於報了」。
律師:「聶樹斌案」恐成懸案
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接受「紅星新聞」訪問時表示,上一次會見王書金是二審開庭後,他們討論要不要申請再審,當時王書金也預測到自己可能時日無多,也許是最後一次開庭,但如今得知王書金執行死刑的消息很突然,此前也未收到相關消息。隨著王書金伏法,朱愛民認為,「『聶樹斌案』可能永遠成為懸案了」。
「聶樹斌案」是1994年8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發生的一起強姦殺人案,來自河北省鹿泉縣的青年聶樹斌被警方懷疑為此案疑犯被捕,1995年經過二審終審被判處並執行死刑。而王書金之所以廣為人知,很大程度上源於他被因強姦殺人案被抓獲後,一直堅稱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兇。當時,「一案兩兇」,帶來輿論汹涌,不少人將「王書金案」的進展視為「聶樹斌案」能否翻案的關鍵,但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覆核,王書金最終仍不被認定與該案有關。
最高法:判案重證據 輕口供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負責人昨日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該負責人指出,雖然王書金在整個訴訟期間不斷强調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凶」,但法院認定的罪行中,並不包括這起案件。據了解,辦案機關認為,王書金對作案具體情節的供述,與「聶樹斌案」證據存在諸多不符之處,甚至在關鍵節點上存在重大矛盾。
但不認定王書金是「真兇」,也並未影響聶樹斌的昭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再審宣判聶樹斌無罪,審判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王書金和聶樹斌絕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對「聶樹斌案」的複查,絕不是僅僅複查王書金這一個綫索,而是要對所有的證據進行全面、綜合的判斷,並依法作出結論」。
官媒:證據裁判才是法制進步
王書金案的另一波折,是最高法在2020年11月將案件發回重審。這一輪發回重審,源自王書金1993年強姦、殺害被害人張某某的罪行。雖然第一審判决、第二審裁定對這一罪行均不予認定,但在最高法死刑覆核期間,出現了新證據。
據悉,王書金2005年被抓獲後供述了這一罪行,辦案人員還在其指認的現場挖出一具白骨,但當時的DNA鑑定技術,難以確認被害人的真實身份。直到2020年,技術的進步,最終確認了這名被害人就是張某某。
新華社指出,擯棄「非此即彼」的思維,恰恰是法治進步的體現。聶樹斌因「證據裁判」「疑罪從無」而平反,對於王書金同樣要堅守法律規定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