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1)日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法案涉及到多項條文,當中包括酒店房客實名登記、假結婚刑事化等。最終法案一般性表決29票贊成,一票反對獲通過。
議員區錦新在表決前指出,認同法例修法,但假結婚案例當中,中介人都是假結婚犯罪重要的一環,建議保安司司長解釋法例中對假結婚中介人定義;蘇嘉豪則提到拒絕入境的制度,建議司長解釋關於內部保安綱要方面問題,包括有非本澳人士被拒絕入境,是否因為從事的職業涉及到政治原因,以及當事人會否有知情權;議員梁安琪就遣返程序提出問題,質詢會否加快遣返程序的時間。議員梁安琪就遣返程序提出問題,質詢會否加快遣返時間。
假結婚現以「偽造文件」定罪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出,假結婚是以「偽造文件」罪定罪,但這些身份證明文件是真的存在,過去是以不法填寫身份證明文件定罪,很難成罪,因為司法人員對該罪有不同理解,故當局利用「虛造文件」為前提,針對假結婚獨立開立一條新的法例,認為會更加容易讓實行假結婚的人入罪。至於中介人等集團式經營假結婚,保安司司長黃黃少澤指本身是有「犯罪集團」法例去處理。
拒絕入境美國都冇交代
而關於拒絕入境,黃少澤強調,當局會根據入境人士可能會進行非法行為,而決定是否讓對方入境。至於拒絕入境人士會否有知情權,警方是否會交代,黃少澤回應時表示每個地方針對拒絕他人入境時都有不同的處事模式,又笑言「美國又不見他們交代」,這是一個警方的處事模式。
《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昨在立法會一般性表決通過。(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