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上周五(29日)細則性審議《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若法案通過後,涼茶不能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功效,例如寫明「治療傷風感冒」,則不能在涼茶舖出售。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及秘書馬志成會後總結會議內容表示,會上討論新法出台後對現有經營的涼茶、湯水及藥膳舖等帶來的影響,政府代表明確表示,涼茶、湯水及藥膳舖等不屬法案監管的中藥藥事活動場所,雖然是由食藥兼用中藥材烹製,但只要相關產品包裝標籤無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可視為功能性飲料及食品,即屬非藥物,會由《食品安全法》監管。
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稱,涼茶是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明確會保留,但涼茶是保健飲品,如包裝寫明「清熱解毒」便不受規管,但如寫明「治療傷風感冒」便受規管。目前政府巡查本澳有180種涼茶品種,有部分涼茶品種聲稱能治病甚至醫治器官疾病等,這些涼茶將受法律規管,需要有處方,政府將與中醫藥界了解哪些涼茶能在涼茶舖出售。
《 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建議,涼茶不能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功效,政府將於中醫藥界了解現時各品種涼茶情況。(陳宇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