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滲漏水多年來無法解決,主要在於「入屋難」,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在上周五(29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表示,多數不配合入屋查勘滲漏水的單位,都是懷疑涉及非法工程,所以不願意開門,政府計劃立法,讓行政當局人員可以入屋查勘,解決問題。
在上周五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議員麥瑞權就樓宇滲漏水問題,詢問政府有何解決方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表示,「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由2009年成立至去年底,共跟進了20,199宗個案,成功處理的有17,400宗,經協調後仍無法解決的有2,799宗,約佔總數14%,大部分情況是單位業主不配合,不讓檢測人員入屋檢測,從而無法確定滲漏源頭,或根本無法聯絡業主處理。政府認為問題癥結在於如何解決「入屋難」,建議透過專門法律制度及程序應對兩方面問題,一是創設法律機制,另外是透過專業的檢測機制。
林智龍稱, 政府正研究相關立法方案,初步構思是經專業檢測後,倘因相鄰單位業主不配合或不同意致無法確定滲漏水源頭,受影響業主可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要求相鄰單位業主配合檢測及進行維修,但司法和仲裁程序對解決問題在制度上各有利弊。由於有關制度屬全新法律制度,特區政府會以開放態度作進一步研究,盡可能有效緩解市民訴求。
樓宇滲漏水問題困擾居民多年,當局計劃從法律層面創設制度,讓當局人員可以入屋查勘滲漏水源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