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跟隨中國外交部

宣布BNO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及身份證明
29/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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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BNO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及身份證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今(29)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宣布於1月31日起,中國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遊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香港特區政府晚上亦隨之宣布,將全面配合國家的反制措施,並採取四項措施,包括BNO護照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乘客登機往香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須要求出示其特區護照或香港身份證作證明,以及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作國際旅行用途。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中英兩國政府對於如何處理香港居民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即BNO)早有共識,並於1984年互換備忘錄確認,英方在備忘錄中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

發言人批評,英方現在做法實質性改變了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性質,根本地違反了英方在備忘錄中的承諾。英方違背承諾在先,我國對此採取反制行動,是理所當然,中方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不違反中方在備忘錄中的承諾,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強調中央政府現對英方違背承諾採取的立場和政策是外交行為和中央事權,特區政府定會全力配合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所須採取的具體措施。

(編輯:黃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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