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關注政府廢止了《停工補償制度》,促請政府應就此作檢討。(馮達輝攝)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稱,放無薪假是僱主迫不得已,希望僱主和僱員互諒互讓。(馮達輝攝)
受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安排僱員長期放無薪假。在今(28)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李振宇關注政府因《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廢止了《停工補償制度》,令工作時數長期減少或停工的僱員失去原有保障;尤其這次疫情所引發的長期「無薪假」問題,更凸顯《停工補償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少議員亦關注有關問題,促請政府應就此作檢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倘不廢止該法令,一旦出現停工的情況,製造出口產品工業的僱員因適用該法令的規定,其所收取的報酬補償將比最低工資的金額低,與其他行業的僱員收取停工補償不一致。為避免出現不公平的情況,故有必要一併廢止該法令。他又指當初政府收集有關意見時,社協未有就有關問題提出反對意見。
列席的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回應,由於無薪是雙方協議缺勤,按現行法例是視為合理缺勤而不獲得報酬,放無薪假期間的周假和強制性假期亦不會獲得報酬,但這亦有條件,如果僱員不同意無薪假安排而被解僱,則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僱主須依法支付相應解僱賠償。他指放無薪假是僱主迫不得已,希望僱主和僱員互諒互讓。但他強調當局不允許就同一工種出現外僱有工開,但本地人放無薪假的情況,指當局一定會處理。(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