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為社會保障制度2020 年第四季度供款月,截至前(24)日,仍約有8,000 名僱主尚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社會保障基金呼籲所有僱主儘快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
僱主應採用電子化渠道盡早繳款
社會保障基金昨(25)日發出新聞稿稱,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約佔整體需繳供款僱主三成。社會保障基金提醒,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人流將會增加,呼籲僱主盡早繳款及採用電子化渠道,如需親臨,亦建議使用預約服務。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且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僱員任職情況申報的僱主,可使用九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的自動轉帳、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中銀e道等電子渠道繳納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其他僱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九間指定銀行櫃枱繳納有關供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上述九間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賬、網上銀行、中銀e 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供款。
僱主逾期繳款須支付利息及罰款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
社保基金呼籲所有僱主儘快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