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斥,「練功券」詐騙案除了造成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更嚴重破壞本澳的社會秩序。(資料圖片)
檢察院今(22)早發新聞稿指出,本澳接二連三發生涉嫌以「練功券」冒充紙幣實施詐騙的案件。根據統計資料,自去年12月至本月中旬,檢察院共開立超過40宗涉及「練功券」詐騙案的偵查卷宗。經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提議,共有17宗案件的18名嫌犯被刑事起訴法庭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資料顯示,自去年12月初至本月中旬,檢察院共開立超過40宗涉及「練功券」詐騙案的偵查卷宗,相關案件的犯罪手法大同小異,通常由案中嫌犯向被害人訛稱可提供貨幣兌換服務,惟彼等要求被害人透過手提電話上網,將擬兌換的款項先行匯入嫌犯指定的內地銀行賬戶,當被害人按指示滙款後,嫌犯即向被害人交付事先包紮成疊的所謂紙鈔,但相關「紙鈔」只在表面覆有真鈔,內裡均為印有「練功券」字樣的紙製仿鈔票樣品。
在相關案件中,有部分被害人在現場點算款項時揭發事件並將嫌犯送交警方處理,惟所匯出款項已難以追回。相關案件涉及的款項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因應案件款項所涉數額的大小,相關行為可相應觸犯《刑法典》第211條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巨額詐騙罪」及「相當巨額詐騙罪」,倘罪名成立,行為人可相應被判處至最高十年的徒刑。
檢察院提醒市民和遊客,倘需兌換錢幣,應循正規渠道向銀行或其他合法兌換機構辦理,切勿為貪兌換利益與來歷不明的人士私下交易,否則可能遭受不法分子蒙騙致財產損失,甚至可能被牽連至其他犯罪活動之中。 (編輯:詹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