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稽查制度核實科創業務

科創稅務優惠擬4月起生效
15/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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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稅務優惠擬4月起生效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4)日下午繼續細則性審議《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案,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總結表示,獲得稅務優惠的要件主要有四項,分別為辦理商業登記的自然人、以科技創新業務為主要業務且滿一年、為所得補充稅的納稅人,以及經財政局證明不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的債務人。

會上有委員質疑何謂「主要業務」的定義,以及會否有企業假借科創之名瞞稅。何潤生引述政府回應指,會根據企業成立時的商業登記、公司章程等申報資料作出判斷,以了解申報公司是否真的主要從事科創業務。如企業有一項業務為科創,但不是公司的主要業務,都不會獲得稅務優惠。財政局有相關覆核制度,並會適時派出稽查人員核實;評審委員會亦會在四年內覆核企業科創情況,並發出覆核意見書以作確認。

一常會又關注如何判定可享稅務優惠的僱員,何潤生引述政府稱,獲批企業需填報僱員名單,政府有需要時亦會派員到訪,以及會要求企業提供僱傭合約、描述工作內容等補充資料。一般僱員可享年度兩倍職業稅免稅額,以本年度計算為28.8萬元,長者、殘疾人士則可享有39.6萬元免稅限額。政府建議有關法案於今年4月1日起生效。

科創業務稅務優惠制度擬於4月1日起生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進行細則性審議。(梁雄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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