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計劃強制外賣店登記

市諮委認為有利當局巡查
1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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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諮委認為有利當局巡查
市諮委認為有利當局巡查

(左起)外賣平台副總經理黃錦汶、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市諮委梁鴻細,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探討外賣店監管及食物安全問題。 (陳宇東攝)

現時市面外賣店愈來愈多,有必要性立法對進行規管。(資料圖片)

外賣店監管及食物安全問題一自備受關注,外賣店毋須申領餐飲牌照,只需在財政局進行商業登記便可開業經營,政府在規管上有一定困難,市政署計劃建立外賣店和網購店強制性登記制度,規定必須設置實體店,並且不得設在民居。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13)日探討外賣店監管及食安問題,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梁鴻細及外賣平台副總經理黃錦汶出席。梁鴻細認為,如未來外賣店強制登記後,當局掌握了店舖地址,巡查工作可做得更好。

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表示,現時市面外賣店愈來愈多,因此立法規管外賣店有必要性,另一方面亦對市民的健康增加保障。被問及外賣店與一般食肆在牌照上有何分別,他解釋,市面上(包括博企內)一般食肆的牌照是由市政署或旅遊局發出,而現時外賣店(即不設堂食)只需在財政局進行商業登記便可開業經營,因此政府在規管上有一定困難。

住宅用作食品加工場應舉報

梁鴻細表示,未來外賣店強制登記後,當局掌握了店舖地址,巡查工作可做得更好,又稱市民和物管公司若發現在住宅內有疑似食品加工場,應主動舉報,共同做好監督工作。而在食安保障方面,黃錦汶稱,外賣平台對於商戶上線亦有一定準則,平台簽約前會先拜訪商戶,確認其是實體店,商戶亦須出示商業登記或M1,從而作出評估後再簽約。她認為,日後強制登記外賣店後,平台的准入機制更完善,又表示平台願意配合政府。

節目上亦有市民關注食安問題,以及相關監管是否足夠。梁鴻細表示,其實現時亦有《食品安全法》規管生產或提供食物的場所,若出現違法情況亦需負上刑事責任或是行政處罰;他又指,若市民進食後出現問題,亦可循民事索償途徑向商戶追討。他強調,無論強制登記日後是否實行,現時市政署對於食品安全都有巡查機制,當局透過《食品安全法》,有權到任何食品加工場所進行抽檢,只是現時登記制度是自願性質,因此當局對於掌握新開店舖資料上較為困難。

外賣店始終有價格優勢

另外,有市民憂慮實行強制登記後外賣店會因此增加成本,轉嫁消費者。馮健富認為,網購外賣設立實體店,人手及租金成本也不會高於堂食店舖,外賣店始終具有價格優勢。至於實體店定義當局可與業界溝通及向業界訂定外賣食品的運輸、包裝、儲存等指引。亦有市民指懷疑有外賣店一址多店,黃錦汶表示,去年有揭發外賣店在住宅廁所設加工場,外賣平台會注重商戶的服務質量和與商戶溝通,他們暫無發現一址多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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