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12月15 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律草案,法案建議訂定的各採購程序門檻金額調升六倍,以簡化採購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亦有助特區政府更有效利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達到調節和穩定經濟、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目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在上周五(8日)舉行的行政會發布會上表示,現行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已沿用多年,有需要進行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所需。特區政府已於2018年11月就完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展開公開諮詢,並向公共部門及機構進行內部諮詢。經分析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考慮到制定法律法規涉及大量工作,耗時較長,故在全面修法的同時,先對社會和公共部門最為關注的選擇採購方式門檻金額作修改,希望明(2022)年可以完成整個公共採購法律制度提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左)、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右)介紹法案內容。 (劉艷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