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昨(6)日舉行會議,完成討論南灣大馬路459 號、龍嵩正街1 至9 號以及位於鄰近南灣大馬路之土地,即南灣舊法院大樓和前司警局大樓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規劃用途為法院,土地面積3,255 平方米。在公示期間收到一份意見,意見認為整體保存舊法院大樓價值會更高。文化局在發出具約束力意見中表示,舊法院大樓面對區華利前地建築物需保留,面向京都酒店一側則要保留沿街立面,不得增加高度,而前司警局地塊限高為海拔27.9 米,新建築物外觀須與舊法院大樓相協調。
政府曾一度計劃將南灣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央圖書館,隨後修改規劃為法院。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