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公款287萬港元

東窗事發押店店長遭法辦
07/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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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窗事發押店店長遭法辦

一名本地男子在押店任職十多年,期間由職員一直晉升至店長,惟其因債台高築,過去一年間私吞押店賣錶共287萬港元公款,去年底被負責人核數發現,男子知悉東窗事發後向警方投案,司警正追查贓款下落。

被捕男子姓程,32歲,本澳居民,某押店店長,涉嫌觸犯「信任之濫用」及「巨額詐騙」罪,已被送交檢察院處理。案情指,程某早在19歲時(2007年)便入職案中押店至今,亦一直由職員、朝奉晉升至店長職位,更得到押店負責人信任,協助變賣店內的名貴手錶,過去一直相安無事及如期交數。

直至去(2020)年底,押店負責人核數時才發現,由去年1月至12月合共257萬港元的錶款並無到賬,查問之下程某承認周轉不靈,擅自挪用公款還債,並簽下借據承諾盡快還錢。詎料押店負責人進一步翻查,再發現程某瞞報一筆30萬港元的名錶變賣賬目,並將名錶在其他押店以元典當。

押店負責人其後報警求助,程某知悉東窗事發後,本月4日凌晨自行到治安警察局投案,案件其後轉交司警跟進。程某承認犯案,司警正追查有關巨額贓款下落。

司警發言人指,一名在押店任職店長的本澳男子,涉嫌挪用公款287萬港元,東窗事發後向警方投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劉凱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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