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舉行「關於本澳兒童權益保護」報告書發布會,報告書指出,澳門僅在發生涉及兒童的犯罪時,社會才較為關注兒童權益保護,但始終未能形成風氣。社會在保護兒童權利亦普遍認知不足,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刑罰過輕。
街總副理事長謝美玲表示,對比起其他地區,澳門刑罰本身較輕,雖然政府有針對侵害未成年情況加重刑罰,但整體刑罰始終依然較輕。隨著近年侵害兒童罪案不斷增加,政府除了要做好預防教育外,倘若受害對象為未成年,有關刑罰必須進一步提高,建議政府研究提高針對侵害未成人士年的刑罰,阻嚇問題發生。
她又指,現時雖然政府、學校、社團、家庭都分別有進行相關工作,但很多時大家帶予兒童的訊息都未必一致,同時在「各有各做」的情況下,容易產生漏洞和不足,因此,現時有關工作仍有進一步強化的空間,未來應研究針對兒童制定一套聯防機制,讓四方都能夠清楚瞭解其責任,無縫接軌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