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16)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法案獲全數通過。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引介時提到,認為若果本澳要實施強制驗樓,應該要另行展開獨立立法程序。
羅立文引介法案時列出幾處重點,包括政府建議未來樓宇發入伙紙前,必須先得到工務局和消防局收則;另外,因應現時會出現有業主不簽署維修通知的情況,法案提出可把維修通知張貼大廈大堂的解決方法;在禁制違法工程方面,工務局有權對不按命令的樓宇工程停水停電等等。
羅立文又主動提到,法案未有引入解決強制驗樓制度的問題,又形容實施強制驗樓是「講就易,做就難」,不是寫兩三條法律條文就可解決。他解釋,若業主不驗樓,政府便要代為檢驗;強制驗樓也表示需按驗樓報告強制維修,若政府代為先行維修,又涉及隨後要追收費用的問題。 (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