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圖書送到團體指定地點後,須由團體代表簽收確認。(文化局圖片)
圖書遞送服務由澳門公共圖書館提供運輸。(文化局圖片)
文化局轄下公共圖書館管理廳為響應特區政府「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政策,推出圖書遞送服務,服務對象包括康復服務範疇的社福機構、澳門非牟利機構團體、學校等。目前已接獲兩所社福機構、兩所學校及一所老人院舍之服務申請。
當局並表示,若澳門非牟利機構團體及學校有意申請,亦可以信函形式向澳門公共圖書館提出,申請成功開立帳戶後,具十年使用服務之有效期,且可予以續期。
而團體成功申請服務後,每當團體需要批量借閱圖書時,團體須自選一間公共圖書館或中央書庫,挑選可外借的圖書資料,或於澳門公共圖書館之網上館藏目錄系統進行選取,及後澳門公共圖書館將安排遞送圖書資料至團體。
文化局指,每次外借圖書資料上限為200項,借期由借出日起計60天。同時,若由康復服務範疇的社福機構所轉介之殘疾會員,圖書館亦可將圖書資料遞送至其居所,每次外借圖書資料上限為五項,借期為借出日起計14天,可續借一次。(編輯: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