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韓法院最新裁定,趙斗淳今後七年無法夜間外出和過度飲酒。(美聯社圖片)
南韓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於今(15日)接受檢方申請後裁定,性侵兒童罪犯趙斗淳除須遵守佩戴電子腳鐐的規定外,今後七年無法夜間外出和過度飲酒。
根據韓聯社報道,按這項最新裁定,趙斗淳必須佩戴電子腳鐐七年,晚上9點到隔天早上6點禁止外出,禁止過度飲酒(血液中酒精濃度須低於0.03%)與出入教育設施、禁止接近被害人並保持200公尺以上距離,以及接受性暴力預防相關教育等。
趙斗淳因性侵8歲女童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後,於上周六(12日)刑滿出獄後尚未離開家門一步。警方也在其家周圍安排警力以防萬一。
趙斗淳是南韓電影《素媛》中罪犯的原型人物,他曾於2008年12月在安山市檀園區某教會前綁架一名小學生並對其進行性侵,導致該兒童受到嚴重創傷。他由此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編輯:陳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