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主席陳澤武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4)日上午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表示,一些大型綜合體等建築物或涉及創新技術,目前難以符合本地防火的技術條件,故法案列明如部分建築物不跟從技術規章,但如能清楚解釋,有關當局可考慮發出不反對意見,以補充手段特殊處理。
陳澤武又引述委員提問指,《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有引用《都市建築法律制度》中的專業詞彙,然而兩項法律都未通過,難以清晰理解防火制度內容,政府回覆指目前有意將兩個法案一同討論,再在立法會一同通過,這樣便能有效理解當中條文。
陳澤武引述委員提問樓宇及場地的設計、施工及使用,補充適用於甚麼建築物,政府回應表示包括隧道、碼頭及地庫。
陳澤武指法案技術問題甚多,預計需要多開五次會議才能完成討論。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討論《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 》法案。 (梁雄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