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
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表示,一些大型綜合體等的建築物或涉及創新技術,目前難以符合本地防火的技術條件,故法案列明如部分建築物不跟從技術規章,但能夠解釋清楚的話,有關當局都可考慮發出不反對意見,以補充手段特殊處理。
陳澤武又引述委員提問指,Z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有引用《都市建築法律制度》中的專業詞彙,然而兩項法律都未通過,難以清晰理解防火制度的內容,政府回覆指目前有意將兩個法案一同討論,再在立法會一同通過,這樣便能有效理解當中條文。
陳澤武指法案技術問題甚多,預計需要多開五次會議才能完成討論。(編輯:梁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