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中醫藥產業園未分析利弊

審計署批評澳投花公帑不計成本
14/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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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批評澳投花公帑不計成本
審計署批評澳投花公帑不計成本

審計署指出, 澳投公司作為公共資本企業,不應在動用巨額公帑時「不惜代價」,甚至「不計成本」。(陳駿騏攝)

公共資本企業營運情況及實際效益近年不斷引起社會關注,政府向公共資本企業投入大量資金,但其運作及財務狀況欠缺透明度。審計署最近公布《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澳投公司在開發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時,並未對各種開發模式利弊作分析,選擇成本最貴的自資興建模式,至今已要投入65億人民幣,餘下土地若仍以此模式實行,澳方股東需再投入約82.62 億人民幣。

審計署於上周五(11日)公布的審計報告中,分析澳投公司2011年3月至今年6月的文件資料,探討澳投公司為粵澳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項目策劃選取開發與經營模式的過程有否合理運用公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澳投公司持有附屬公司合共21家,包括產業園項目下17家公司,在中山項目下四家公司。澳投公司獲得六次增資後的資本額為92.85億澳門元,而用作投資項目總額為89.64億澳門元,其中產業園項目80.74億澳門元,中山項目金額8.9 億澳門元。

產業園投入與日俱增欠說明

2019年,澳投公司按2018年版新規劃修改編製估算,當時只提及有關的優化具有相對的優勢,至於成本方面,則表示投資強度沒有大的出入。結果產業園在2019年的整體投資估算總額高達163.53億人民幣,較2014年編製的估算總額137.68億人民幣,多出約26 億人民幣。

對於投資估算總額大幅增加,澳投公司亦沒有明確交代有關的變化可帶來多少效益,欠缺明確的預期成果及分析說明。到現時為止,已確定澳投公司為了自資興建要投入的成本為65.01億人民幣,而所有餘下的土地若仍然以此模式實行,澳方股東需要多投入約82.62 億人民幣。

自資興建只租不賣代價昂貴

為何產業園發展成本如此高昂?審計報告指出,澳投公司2016年編製估算時,以整個園區自資興建作為估算基礎,並作為向特區政府申請未來年度撥款的參考依據,這樣的安排是因為設定了「只租不賣」原則。審計報告分析澳投公司為產業園選擇開發模式的過程,發現該公司決定自資興建之前,並未對各種開發模式之間的利弊作分析,也沒有就不同模式所涉及的資金進行估算,說明在重要決策中欠缺全面而深入考量。

若澳投公司當初全面分析比對,決策者就能掌握各種建設方案的利弊與代價,決定「只租不賣」的結果是特區政府需要投入數以十億計的資金自資興建。

大量子公司僅八家有營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澳投公司持有附屬公司合共21家,其中僅八家公司有營運。澳投(橫琴)公司全資持有十家附屬公司,為實施「輕重資產分離」方案,把原屬於產業園公司的十家持有園區土地使用權的子公司轉至澳投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名下,這些公司均不設董事會,全部由澳投公司董事會主席一人兼任執行董事。

自營酒店決定草率回報低

審計報告又指出,在度假主題酒店的經營模式上,澳投公司從未考慮及比較自行經營與由入園企業經營的利弊,一開始即決定自行經營,而補充說明的決策理據卻自相矛盾。酒店項目於2017年決議立項時,顧問公司估算十年經營期的內部回報率是8.3%,但澳投公司甚至沒有未取得正式的研究報告,只有顧問公司的演示檔PPT,以及當時編制的試算表。2020年,原顧問公司及新聘請的顧問公司的結論均認為更新後的內部回報率為20年經營期6.2%,遠低於當初立項預期。

審計報告指出,澳投公司在開發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時,並未對各種開發模式利弊作分析,而選擇成本最貴的自資興建模式。 (產業園網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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