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搜獲的武器包括弩、弓、箭、軍刀、劍、電槍、伸縮警棍等260多件。(劉凱輝攝)
警方搜出246 支不同長度的箭。(劉凱輝攝)
在疑犯家中起出的禁用武器包括五枝弩、九枝弓、兩把軍刀及一把已開封的劍等。 (劉凱輝攝)
司警早前調查一宗男大學生涉嫌強姦、禁錮及脅迫女友案期間,在疑犯家中搜出一把禁用武器弩,迫查下揭發「案中案」,在一名從事金融業本澳男子家中搜出大批「武器」,包括弩、弓、箭、軍刀、劍、電槍及伸縮警棍等共260多件,涉案金融業男子被捕及被控「禁用武器」罪。
司警昨日在記者會公布案情稱,被捕男子姓梁,34歲, 報稱從事金融業。涉嫌觸犯「禁用武器」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兩至八年徒刑。司警搜出禁用武器包括五枝弩、九枝弓、兩把軍刀、一把已開封的劍、一枝電槍、一枝伸縮警棍,以及246 支不同長度的箭等。
禁錮案疑犯家中搜出弩今年6日27日,司警拘捕一名鄭姓24歲男大學生,涉嫌不滿其25歲任職文員女友提出分手,將其禁錮、脅迫及強姦,司警在鄭家中搜出一把禁用武器弩,鄭姓男子供稱該把弩購自本澳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司警深入調查,得悉有關專頁所登記公司為梁某開設的一人有限公司。本周一(11月30日),司警成功尋獲梁某,並到其位於氹仔的住所進行調查,在其住所搜出大量禁用武器。
收藏禁用武器可處八年徒刑經司警查問,梁某承認擁有該批武器,供稱自2016年起從內地網購買入弓弩等武器,再透過社交平台專頁將武器出售予本澳買家圖利,但拒絕透露任何賣家訊息及交代武器流入本澳具體數量。
並呼籲市民切勿收藏和販賣禁用武器,否則觸犯相關法例,一經法庭定罪,可被判處二至八年徒刑。
被捕男子姓梁涉嫌觸犯「禁用武器」罪,被移交檢察院偵辦。(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