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呼籲仍未領取的居民,盡快到四個指定政府服務點加值或領卡。(政府圖片)
於2020年7月推出的《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最後領取期限為本月14日,當局呼籲仍未領取的居民,盡快到四個指定政府服務點加值或領卡。
另外,於消費補貼領取期限內申領、續期或更換身份證且不持有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市民,為確保於本月14日或之前獲發居民身份證以領取第二期電子消費卡,最遲須於2020年12月7日遞交所需文件及完成辦理手續,並須繳交倘有的加快辦證費用。
此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即使已持有電子消費卡,其仍須於領取期限內辦理身份證續期申請並取得新身份證後,方可於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到經濟局的指定地點加值其電子消費卡。(編輯:陳詠恩)